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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18 18: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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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zhenry 于 2018-6-18 19:27 编辑
1、《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2010)第3.3.2条规定:
除设计要求外,兼做引下线的承力钢结构构件、混凝土梁、柱内钢筋与钢筋的连接,应采用土建施工的绑扎法或螺丝扣的机械连接,严禁热加工连接。(此条为强制性条款)
《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2010)条文说明对3.3.2条说明:
本条文为强制性条文。承力建筑钢结构构件,(含构件内的钢筋)采用焊接连接时可能会降低建筑物负荷能力。GB50057-2010第4.3.5第6条泰文说明认为“在交叉点采用金属绑线绑扎在一起--------建筑物具有许许多多钢筋和连接点,它们保证将全部雷电流经过许多次再分流流入大量的并联放电路径”,因此,绑扎可以保证雷电流的泄放。
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第4.3.5第6条规定:
构件内有箍筋连接的钢筋或成网状的钢筋,其箍筋与钢筋、钢筋与钢筋应采用土建施工的绑扎法、螺丝、对焊或搭焊连接。单根钢筋、圆钢或外引预埋连接板、线与构件内钢筋应焊接或采用螺栓紧固的卡夹器连接。构件之间必须连接成电气回路。(第22页)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条文说明第4.3.5第6条说明:
混凝土内的钢筋借绑扎作为电气连接,当雷电流通过时,在连接处是否可能由此而发生混凝土的爆炸性炸裂,为了澄清这一问题,瑞士高压问题研究委员会进行过研究,认为钢筋之间的普通金属绑丝连接对防雷保护来说是完全足够的,而且确证,在任何情况下,在这样连接附近的混凝土决不会碎裂,甚至出现雷电流本身把绑在一起的钢筋焊接起来,如点焊一样,通过电流以后,一个这样的连接点的电阻下降为几个毫欧的数值。
本条第6款为强制性条款。(143~1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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