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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0 09:4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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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
http://fuwu.bjrd.gov.cn/rdzw/information/exchange/Laws.do?method=showInfoForWeb&id=2015329
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按照相关规定应当重新提交审查的,建设单位应当将修改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重新提交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验收及质量监督管理的依据。
第三十二条 设计变更或者工程洽商改变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的,设计技术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签字签章。改变的内容作为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
不知道楼主纠结个啥,不出变更只出图?费用上、时间上...能弄的过来吗?三校两审每次都做?不累死设计院?业主能出这个钱么?能出钱+给时间的话,我到是没什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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