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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层老办公楼改造,属于二类高层,原来各层走廊和楼梯间应急照明引自各层普通照明配电箱,灯具自带蓄电池,各配电箱电源引自地下室配电间。现在按14火规要新设独立应急照明配电箱。
此办公楼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1500平,作为一个防火分区。规范规定,消防配电干线宜按防火分区划分,如果从地下室配电间引到各层,就要穿越各层防火分区,走电缆井的话,每层电缆井算不算本层防火分区内?况且原电缆井内线路也很乱,可能无法做到规范规定的分别布置在电缆井的两侧。
如果由地下配电室引出一路电缆,穿外表面涂刷防火涂料的金属管垂直明敷设,树干式配电到各层应急照明箱是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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