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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31 10: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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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火栓按钮”毕竟不是“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新《火规》中关于“与逻辑”的规定条款和条文说明,是不是在理,待议!
发生火灾,除了火灾探测器探测能发出报警信号外(自动触发装置),“手动火灾报警按钮”也能发出报警信号且是必须配备的手段(手动触发装置)。
发生火灾,得考虑“手动火灾报警按钮”随时随地会被启用;但发生火灾,“消火栓按钮”则不一定启用,因为火情可能有所不同,不一定会启用消火栓泵。
“消火栓按钮”不是拿来当“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用的,它应以启用消火栓泵为首要目的,同时兼具发出此“消火栓按钮”准确位置的报警信号功能——
按下“消火栓按钮”,就意味着有启动消火栓泵的迫切需求,意味着必须启泵!!!
故,“消火栓按钮”的动作信号和“该消火栓按钮所在报警区域内任一火灾探测器或手动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组成“与逻辑”作为启用消火栓泵的触发信号,人为降低启泵可靠性,没有任何道理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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