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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310-2013)第4.2.2条规定,教学楼主要通道的照明为二级负荷。
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多层教学楼的应急照明负荷等级应为三级。
也就是说,多层教学楼的正常照明负荷等级高于应急照明负荷等级。大家说奇葩不奇葩?
问题还在于,如何来满足这个二级负荷?有的人采用采用蓄电池,但这种做法是不对的。蓄电池只能用于应急照明灯具,因为应急照明只要满足规定的时间就对了。而走道正常照明是不“急”的,没有时间限制,也就是要一直保持供电,蓄电池显然不能满足要求。
要不然设个发电机?几百平米的教学楼也搞个发电机房,这不笑死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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