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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常用的“消防强启”线路,消防模块来控制现场照明开关(双控开关或自熄开关)无论在合位置还是分位置,均能通电点亮,这个点亮是市电(双回路的某一路交流电)通电,不是灯具自带的蓄电池放电。反之,“消防强切”是切断二路自投后的交流电,让灯具直流蓄电池点亮。
是否这样理解强启和强切:火灾时消防模块是先强启(交流电点亮);片刻后再强切,让直流蓄电池点亮。如果一上来就强切的话,失电后灯具蓄电池自动点亮,还要“强启”干嘛?反之:如果强启交流电点亮并一直亮着而不“强切”,就没必要灯具自带蓄电池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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