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24-3-27 09:37:28
|
显示全部楼层
任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所连接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总数和地址总数,均不应超过3200点,其中每一总线回路连接设备的总数不宜超过200点,且应留有不少于额定容量10%的余量;任一台消防联动控制器地址总数或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所控制的各类模块总数不应超过1600点,每一联动总线回路连接设备的总数不宜超过100点,且应留有不少于额定容量10%的余量。
其实,就这一条来说,就有不少歧义。
比如这个前面说:“设备总数和地址总数,均不应超过3200点”,后面联动控制器就只说了“各类模块总数”
还有就是这个10%算不算在200/100点里面,也是一直有争议。到底是200*0.9=180?还是200+20=2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