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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6 14:2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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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446231510 于 2024-1-26 14:57 编辑
1、我觉得不是,10.1.7条的设计火灾延续时间就是指10.1.5条的时间,但是是不是消防末端电缆都要用矿物绝缘电缆,我觉得不是,“线路的设计和敷设,应满足。。。”,这里的“敷设”实际包含“采取符合防火要求的保护措施”。
2、消防回路要采用NH、WDZ、矿物绝缘线缆主要是《民规》和后来的《民标》在推动,大家引用的设计依据也基本都是这一系规范。
《防火规范》 的规范体系下保证消防回路的持续供电实际是包含了(1)明敷采取防火保护措施(2)选用耐火、矿物电缆和电缆暗敷三种措施。
3、《民规》一系规范的思路是有这种产品,推广这种产品。《防火规范》一系的思路是有这个需求,采取相应的措施。大家可以想一想,很多新鲜东西是不是都从《民规》推广开来的。
4、应急照明这个是特例,疏散照明一直属于特殊消防设备,因为它的设置依据是考虑人员疏散时间。很多时候用消防设备的相关规范套应急照明就是套不进去,不是《GB55037》才有的问题。消防用电设备这个概念实在是太粗糙了 。
5、补充一下《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50217-2018的相关条文“7.0.7 在外部火势作用一定时间内需维持通电的下列场所或回路,明敷的电缆应实施防火分隔或采用耐火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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