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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6 15: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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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5024发布文件把《商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强条全部废止了。
等到明年3月1日GB55036实施、GB51309的强条也废止的时候,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方面的强条只有GB55024下面这几条和《建规》的10.3.1--10.3.3,
4.5.4 ....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灯安装高度在2.5m及以下时,应采用安全特低电压供电。
4.5.5 疏散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灯具的供配电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灯具应由主电源和蓄电池电源供电。蓄电池组正常情况下应保持充电状态,火灾情况下应保证蓄电池组的供电时间满足安全疏散要求。
2 集中控制型系统,其主电源应由消防电源供电。
4.5.6 消防应急照明回路严禁接入消防应急照明系统以外的开关装置、电源插座及其他负载。
4.5.7 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公共建筑,消防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应能在消防控制室集中控制和状态监视。
感觉有点怪怪的,全文强条规范有哪个敢废止《建规》的电气强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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