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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15 11:3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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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 控制电器的装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2 控制电器宜采用接触器、起动器或其他电动机专用的控制开关。起动次数少的电动机,其控制电器可采用低压断路器或与电动机类别相适应的隔离开关。电动机的控制电器不得采用开启式开关。
2.4.4 本条中的控制电器是指电动机的起动器、接触器及其他开关电器,而不是“控制电路电器”。
根据起动器与短路保护电器协调配合的要求,堵转电流及以下的所有电流应由起动器分断。
原规范“当符合控制和保护要求时,3kW及以下的电动机可采用封闭式负荷开关(铁壳开关)”易被理解为只有3kW及以下的电动机方能采用负荷开关。其实根据现行国家标准《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3部分:开关、隔离器、隔离开关以及熔断器组合电器》GB 14048.3使用类别为AC-2~AC-4的隔离开关,在相应类别范围内可用作直接通断单台电动机。AC-23可偶尔通断单台电动机。
(机械)开关——是在正常电路条件下(包括规定的过载工作条件),能接通、承载和分断电流,并在规定的非正常电路条件下(如短路),能在规定时间内承载电流的一种机械开关电器。也就是说只要是开关就应该能接通、承载和分断电流,只是根据其使用类别不同,接通、承载和分断电流性质、能力、大小不一样。
开关按使用类别、人力操作电器的方式、隔离的适用性进行了分类,并未分出负荷开关这一类别。详见现行国家标准《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3部分:开关、隔离器、隔离开关以及熔断器组合电器》GB 1404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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