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建筑电气
 找回密码
 我要注册
查看: 6760|回复: 7

[问题探讨] 在建未完工工程是否按照GB51309-2018的3.3.4规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3-26 12:32: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我要注册

×
本帖最后由 jiyiefeng 于 2021-3-26 12:33 编辑

如上,GB51309-2018的3.3.4规定竖向疏散区域灯具配电回路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室外疏散楼梯应单独设置配电回路;
37层办公大楼土建设计时间是2017年,楼梯间疏散指示应急照明与公共走廊共用一路,现工程处于装修阶段,按照上述规范要求是否应该更改设计,如更改设计,因楼梯前室为原顶板不吊顶,新加回路无法穿过前室,顶板走明管太难看业主不可能同意的。至于原土建顶板预留的SC20穿2*RVS-2x2.5共管也基本不可行,图纸如果贸然更改为新规范要求,施工方实现不了很可能做法就是顶板开浅槽2x2.5线套黄腊管敷设,这种施工做法违反强条了,与其让施工方冒着违反强条的做法还不如维持原土建设计不改,3.3.4条是一般规范,且处于新旧规范衔接期,按照惯例是不是只要不违反强条如果工程已经竣工可不改?


本帖被以下淘专辑推荐:

     
发表于 2021-3-26 13:57:30 | 显示全部楼层
满足当时的规范并经过消防备案就可以按图施工按图验收,不必在意现行规范如何规定,否则建筑工程还有办法做吗?不会竣工完了面临拆除吧?
回复 鲜花 1 鸡蛋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3-26 13:58:42 | 显示全部楼层
当时过审,就按老规范,哪儿有施工一半了换规范的
发表于 2021-3-26 14:07:0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图纸上的日期为准
     
发表于 2021-3-26 16: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按图施工,后期消防局要求消防改造那是以后的事情。
     
发表于 2021-3-26 17:04:45 | 显示全部楼层
毛坯验收还没有做就开始装修?要是毛坯验收的话,按设计过审的时候做,如果现在是二次装修,那就得按新规范做了。
     
 楼主| 发表于 2021-3-27 00:03: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jiyiefeng 于 2021-3-27 00:13 编辑

这是个单位的办公楼不是开发商办公楼,土建,装修两大项完工后总验收,竣工验收通过后业主单位就整体搬迁入驻了,早先土建图审一次,现在装修图纸有可能二次图审的。装修二次设计能改的都改了,比如GB51309-2018的3.2.9-3)方向标志灯的标志面与疏散方向垂直时,灯具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20m;方向标志灯的标志面与疏散方向平行时,灯具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10m。
原土建设计间距都不满足规范要求,我都按照新规范调整了。现在就只剩这点不好弄了。


     
发表于 2021-3-27 17: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土建和装修一起验收的,那按旧规范设计完全没问题,就怕那种土建按旧规做,比如今年刚验收完,才要装修,然后装修还改动比较大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