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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在火规中提了一句
11.2.5 不同电压等级的线缆不应穿入同一根保护管内,当合用同一线槽时,线槽内应有隔板分隔。
另外民规中也提到
8.10.8 下列不同电压、不同用途的电缆,不宜敷设在同一层桥架上:
1 1kV以上和1kV以下的电缆;
2 向同一负荷供电的两回路电源电缆;
3 应急照明和其他照明的电缆;
4 电力和电信电缆。
当受条件限制需安装在同一层桥架上时,应用隔板隔开
如此看的话中间加设隔板就能使380V与24V共桥架敷设,并没有违反规范,大家怎么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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