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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探讨] 应急照明和公共照明回路是否要分开~应急和公共区分看灯具是否为应急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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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3 16: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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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0-23 16: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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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0-23 16: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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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0-23 16: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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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0-23 16: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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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4 08:32: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设计图纸跟女人的化妆品一样,千奇百怪。老外的设计总是经典手法。国情哇,老诚。
     
 楼主| 发表于 2017-10-24 09:33:3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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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12 15:05:20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否就对错误的规范与国际上的对比,你个人的意见和错误条文的论证进行汇总来写篇文章,供读者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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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15 09: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这个是住宅,用普通灯具做消防应急灯具应该要能强启。我觉得出线应该是4根,然后有强启需要的接四根线,没有强启需要的(疏散指示灯)就接其中三根(除强启线)。要补充一个接线大样图就好。
这样的做法有见过,但是不常见。
     
发表于 2019-5-20 17: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孩子们好多照明导线根数都不清楚 ,也做设计。
     
发表于 2019-5-23 15:34:16 | 显示全部楼层
9楼你说的是老规范了。
3.1.6 住宅建筑中,当灯具采用自带蓄电池供电方式时,消防应急照明可以兼用日常照明。是否分开要看你采用何种做法了,理论上是可以不分开,但现在来看,一般还是建议要分开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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