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建筑电气
 找回密码
 我要注册
查看: 3801|回复: 1

[规范条文] 建筑内可能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场所应设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9-13 20:50: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我要注册

×
11.4.2 建筑内可能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场所应设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对于存放丙类液体的场所,是否设置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
     
发表于 2014-9-15 14:06:0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丙类液体是否挥发性质、挥发的量。

如果液体表面不挥发气体 ,就按纯液体算、不考虑气体。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热帖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建筑电气》杂志官方论坛 ( 蜀ICP备06020337号-1  

GMT+8, 2025-6-29 06:47 , Processed in 0.063530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