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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尺短寸长

[问题探讨] GB 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7.1.3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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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8-28 16:57:25 | 显示全部楼层

新版《低规》删了95版《低规》中的“标称电压为50V以下的回路”,将三、四款合并,如此而已。
     
发表于 2014-8-28 16:59:23 | 显示全部楼层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4-8-28 16:43
7.1.3条规定,绝对读不出“7.1.3.2 中回路为分支的意思,非断路器出线回路”的意思。

注意:同类照明 ...

恩,如果能分辨,中间设分线盒即可。
异相回路N、PE一般不共用吧。
     
 楼主| 发表于 2014-8-28 17: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单相照明回路出线,PE线可以共用,但N线不可共用;
若是单相插座回路出线,PE线可以共用,N线就更不能共用了:无论中性线的载流和RCD的接线,均成为问题。

至于色标,每个房间内的单相相线(比如单相配电的住户),可以采用红色。
但是,三相进线的照明配电箱,出线若有L1、L2、L3的话,黄、绿、红三色,还是得区分清楚的哦。
     
发表于 2014-8-28 17:25:29 | 显示全部楼层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4-8-28 17:13
单相照明回路出线,PE线可以共用,但N线不可共用;
若是单相插座回路出线,PE线可以共用,N线就更不能共用 ...

美国户内两相三线制AC240V,中间带抽头,算是共用N吧
     
 楼主| 发表于 2014-8-28 17:2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北方郎 发表于 2014-8-28 17:25
美国户内两相三线制AC240V,中间带抽头,算是共用N吧

这美国户内两相三线制AC240V,中间带抽头,算是共用N——是供电系统。
我们在讨论配电系统,我们配电系统的始端(供电系统),N线也是共用的。{:smile:}
     
发表于 2014-8-28 17:56:08 | 显示全部楼层
大概是因为照明回路往往电流较小,相对于插座很少会因此引起温升过大。
     
 楼主| 发表于 2014-8-28 20:51: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应该不能成为不允许插座回路共管的理由,原因有二:
(1)照明回路的电流也可以较大;
(2)合理选择插座回路的导线型号或截面大小,可以满足规范的过负荷保护要求,查表选择即可。
     
发表于 2014-9-1 08: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条规范只能算是不太合理,并且还有一定理由,也基本上可以执行。
比起规范中哪些明显的错误,这些就算是好的了。
我不会和这条规范较劲。
     
 楼主| 发表于 2014-9-1 10:05:22 | 显示全部楼层
照明回路、插座回路的过负荷保护,设计原则类同。插座回路相比照明回路,随机性更大些。
选择导线截面大小,无论照明回路还是插座回路,当多根导线共管时,均存在载流量的修正问题,故此不能成为插座多回路导线不得共管的理由。

这条规范只能算是不太合理——认同。
并且还有一定理由,也基本上可以执行——理由并不充分,执行时有难度。

7.1.3条规定与规范中那些明显的错误规定相比,不会带来事故隐患,不算严重问题。但它会将某些情况下的合理设计,变得不合理,因此不算好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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