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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6 21: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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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yu990921 于 2013-9-6 21:23 编辑
确实是个叫人蛋疼的问题。尤其是某些2B级的审图师更是叫人欲哭无泪。
本人也曾多次中枪,每次都是强条TNND,
譬如莱芜某小区盖一栋二层储藏室,一层报建两排独立的储藏实际为车库,二层为物业和居委会,二层将两部分用一个玻璃顶的连廊连通。
二层总工几百平方面积,伟大的建筑学专业划了两个防火分区,连廊划到室外去了。
连廊两侧砌的矮墙,顶上没装灯在墙上扔了个疏散指示灯,审图办判违反强条,说穿越防火分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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