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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8 20:3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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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燃气锅炉房满足GB50016-2006、GB50058-92、GB50041-2008、GB50028-2006、GB50019-2003等设计规范的电气 ...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1-5-4 20:11
1、燃气锅炉房通风装置应防爆(注:此为黑体字的强制性条文,个人认为是针对事故排风机或通风、事故兼用的两用风机,前年打电话与GB50041-2008编制人员联系,编制人员口头认可尺短认识),GB50041-2008编制人员明确答复过:防爆风机的控制箱,不强制必须采用防爆设备;
2、按GB50058-92,所有燃气锅炉房的电气设计,可允许不做防爆电气设计。
但在1995年的GB50058-92宣贯会上,刘汉云先生(GB50058-92编制人之一)建议照明最好按防爆设计做:
1、正常使用,由于明火和高温,防爆电气设计不起作用。
2、燃气锅炉房停用时,一般紧急切断阀也会自动关闭,正常情况,防爆电气设计也不起作用。
3、燃气锅炉房停用时,若因各种原因发生燃气泄漏(燃气锅炉房所用燃气必定比空气轻),燃气锅炉房内的照明配电及管线、燃气报警探测器及管线按防爆电气设计(高位:燃气泄漏时,首先聚集在上部)有一定道理(但不强制要求必须做防爆,由电气设计人员根据重要性决定)。
记得刘汉云先生说自己做设计,照明是按防爆电气设计做的(GB50058-92规范不强制)。
4、大家设计燃气锅炉房时不做防爆电气设计——不算错。尺短30#楼的建议,也不过是当年受过培训后的一个建议而已,取舍由各位自行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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