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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han 于 2011-3-21 14:07 编辑
根据GB50057-94(2000),3.3.5条第六款,利用建筑物的钢筋做防雷装置时,钢筋与钢筋的连接应采用土建施工的绑扎法或焊接。也就是允许采用绑扎法连接,就是焊接的话,也只要连通就可以了。
现在遇到某甲方,要求施工单位按《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以下条文将建筑与建筑钢筋与钢筋间采用双面焊接,
3.4.2 接地体(线)的焊接应采用搭接焊,其搭接长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扁钢为其宽度的2倍(且至少3个棱边焊接);
2 圆钢为其直径的6倍;
3 圆钢与扁钢连接时,其长度为圆钢直径的6倍。
4 扁钢与钢管、扁钢与角钢焊接时,为了连接可靠,除应在其接触部位两侧进行焊接外,并应焊以由钢带弯成的弧形(或直角形)卡子或直接由钢带本身弯成弧形(或直角形)与钢管(或角钢)焊接。
我认为此要求不合适,因为在术语中是这样定义接地体的:
2.0.1 接地体(极) grounding conductor
埋入地中并直接与大地接触的金属导体,统称为接地体(极)。接地体分为水平接地体和垂直接地体.
2.0.2 自然接地体 natural earthing electrode
可利用作为接地用的直接与大地接触的各种金属构件、金属井管、钢筋混泥土建筑的基础、金属管道和设备等,称为自然接地体。
我的理解是条文中的接地体是指直接埋入土壤中的人工接地体,而不是人工接地体和自然接地体的统称。大家的意见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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