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建筑电气
 找回密码
 我要注册
楼主: 治学以诚

开帖征答:剩余保护为什么兼具直接电击保护和间接电击保护功能?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3-18 10:4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DaoDao1997 于 2023-4-12 16:16 编辑
dqaq 发表于 2023-3-18 10:31
真正有价值的问题是:剩余电流保护是否可以防任何的直接电击,以及任何的间接电击。

从IEC60601-1标准提供的室颤阈值概率纸上可以知道“有CF型应用部分的ME设备,正常状态时患者漏电流的容许值是10μA,当这一电流流经心内小面积部位时,引起室颤或心泵衰竭的概率为0.2%。即使电流为零时,也曾观察到机械性刺激也能引起室颤”,既然都存在诱发室颤的风险,那就要看发生的概率能不能被接受,也就是最高可接受风险怎么评估的,不可能存在所谓绝对的安全。
     
发表于 2023-3-18 11:05: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DaoDao1997 于 2023-3-19 11:30 编辑

楼主问的很好,国内专家抄IEC喜欢不求甚解,然而国际标准化工作总是涉及折衷的结果(daß es sich bei internationalen Normungsarbeiten immer um Kompromisse bei den),重点是明白标准制定的背后依据是什么?是理论?是约定俗成,路径依赖的经验?还是准确的实验?还是借助计算机辅助技术的一种推论?
     
发表于 2023-3-18 16:30:28 | 显示全部楼层
DaoDao1997 发表于 2023-3-18 11:05
楼主问的很好,国内专家抄IEC喜欢不求甚解,然而国际标准化工作总是涉及结果的折衷(daß es sich bei i ...

你说的情况确实很普遍,但在剩余电流保护作电击防护这个问题上并不存在。下面是一本5、6年前教科书上的解释,已经很到位了。从理论基础——KCL,到技术路径——指标参量与物理现象的关联,再到工程应用逻辑关系——剩余电流检测与接地故障的关系,接地故障与电击事件电击危险性事件的关系,都说得很清楚。电击事件对应于直接接触保护电击危险性事件对应于间接接触保护。这是一个很简单也很容易理解得事情。
剩余电流检测与电击防护关系.png
回复 鲜花 1 鸡蛋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3-18 16:41:06 | 显示全部楼层
DaoDao1997 发表于 2023-3-18 10:41
从IEC60601-1标准提供的室颤阈值概率纸上可以知道“有CF型应用部分的ME设备,正常状态时患者漏电流的容许 ...

这是微电击领域的问题,医疗设备才考虑这类情况,已经不在RCD应用范围以内了。就配电系统而言,比30mA还小的RCD也不一定都能做直接接触防护,哪怕是附加防护都不行。比如,人站在绝缘地板上,左手接触A相、右手接触B相所产生的线电压直接电击,尽管电击电流很大,但没有任何剩余电流产生,RCD防护失效。
     
发表于 2023-3-18 18:32: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DaoDao1997 于 2023-3-21 09:22 编辑
dqaq 发表于 2023-3-18 16:41
这是微电击领域的问题,医疗设备才考虑这类情况,已经不在RCD应用范围以内了。就配电系统而言,比30mA还 ...

有效和完备是两个概念,完备的意思是说RCD作为电击保护措施不存在缺陷,有效是说在一定程度上RCD确实可以做到直接接触防护,因为不存在不可逆的电击伤害,ECG在电击前后没有发生改变。
另外不可能存在准确的人类室颤阈值,所谓的室颤阈值是基于统计学制定的,不可能换了一个领域人类室颤阈值分布规律就变了,不同的是最高可接受风险的变化,CF型应用部分的ME设备正常状态患者漏电流为50微安经过评估属于最高可接受风险范围内,单一故障状态下CF型应用部分的患者漏电流已增加到0.1mA。患者漏电流直接进入心脏,引起室颤的概率是7%。如果单一故障状态的概率是2%,那么发生室颤的概率就是0.14%,同样也是可接受风险范围内,即使发生医疗事故当事公司或者保险公司所承担赔付的金额也会显得非常合理,不可能为了这种小概率事件,就将效费比就向这种极端事件倾斜,同理建筑电气也一样,向这种双手搭接到相线事故RCD确实不能起到保护效果,但是发生的可能性大不大?历年的电力死亡数据是多少?双手搭接到相线事故占比有多少?如果死亡占比高那确实就要修改标准。

     
发表于 2023-3-19 06:56:3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有点歪了。
有源医疗器械的电击防护和平时供配电系统的电击防护不是同一个语境,
即使是供配电系统的电击防护,考虑不同环境因素下人体电阻的变化,规范还把潮湿场所单独章节规定。
     
发表于 2023-3-19 07:02:58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工程领域没有人会用剩余电流保护作为直接电击防护措施,
最常见的小孩用金属物插入插座这种,也是考虑用安全插座或者插座安装高度来规避这种风险。
不过作为技术探讨,适当的条件下剩余电流保护的确可以起到直接电击防护的作用。
     
发表于 2023-3-19 09: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DaoDao1997 于 2023-3-20 09:11 编辑

我的意思是标准是基于什么思考制定的,制定标准的逻辑不可能换了个行业就变了,了解标准制定的依据对于起草国标的专家来说很重要,怎么评估最高可接受风险,什么是危险,比如标准的标准《ISO/IEC Guide 51》这样定义危险:危险是指实际风险大于可接受风险的情况。保护原理是将实际风险降低到可接受风险或者小于可接受风险,例如边际风险,比如《IEC61140:2016 电击防护装置和设备的通用部分》这就是将保护具象化的标准,RCD被赋予直接接触防护功能是为了降低风险,不是为了增加风险,RCD被赋予直接接触防护功能并没有颠覆电击防护基本原则,只是为标准做了补充。
图片.png
     
发表于 2025-2-7 15:39: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回复一下,"兼"这个字眼存在巨大的问题,可以看这篇文章:
微信图片_20250207153754.png
节选自《RCD的可靠性思考-下》
https://mp.weixin.qq.com/s/ev3aaNyUkeqvY8cQm-BWWQ
     
发表于 2025-2-8 16:32:3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这个问题本身就是错的,谁说剩余电流保护一定“兼具”直接和间接电击防护功能?
1、只有动作时间满足故障防护要求的剩余电流保护,才具有自动切断电源的间接电击防保护功能。否则只能做一般的接地故障保护。
2、只有额定剩余动作电流30mA及以下的用于电击防护的剩余电流保护,才兼具间接电击和直接电击防护附加保护的功能。
     
发表于 2025-2-8 16:37:0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是诚版的挖坟老帖子。这就不奇怪了,符合他一贯的抬杠逻辑

点评

哈哈哈  发表于 2025-2-10 11:1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热帖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建筑电气》杂志官方论坛 ( 蜀ICP备06020337号-1  

GMT+8, 2025-5-31 22:31 , Processed in 0.072527 second(s), 2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