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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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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个应急照明做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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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 23: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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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一类高层住宅楼、一层为商业。都是些200平方左右的小商铺。</P>
<P><STRONG>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9.2.1 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应急照明:</STRONG></P>
<P><STRONG>9.2.1.3 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和商业营业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STRONG></P>
<P>根据这个应该设置应急照明。但是怎样做才算合理?</P>
<P>我看很多设计院的做法都是直接商铺内普通配电箱出一路照明回路,然后灯具自带蓄电池。</P>
<P>但是现在这个做法似乎不太合理。首先,此楼为一类高层,一类高层消防用电为一级负荷,商铺的应急照明也为一级负荷。</P>
<P>这个做法不合理。</P>
<P>如果采用双电源箱(能满足一级负荷的两路电源一用一备),出应急照明回路至商铺,那计量又如何设置?难道一商铺一个回路 一个回路一个计量表?如果不采用计量装置也可以,因为平时应急照明不亮,平时灭的不用电,消防火灾时在强制点亮(接触器和应急照明回路的断路器串连),那么这样的做法商铺内的应急灯又无法加蓄电池了,不能满足转换时间(假设备用电源用的柴油发电机组)。</P>
<P>请教高人:这里应该怎么做才叫合理,才叫可靠?</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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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 06:31: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关于一个应急照明做法问题。

<P>很多设计院的做法都是直接商铺内普通配电箱出一路照明回路,然后灯具自带蓄电池。这种做法 也没有什么错,一般分割的商铺面积很小,且设在一层,只要满足下面的规范要求就行,不一定要双电源</P>
<P>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P>
     
发表于 2009-3-2 09:04: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关于一个应急照明做法问题。

<P>怎么不可靠?很可靠啊!</P>
发表于 2009-3-2 09: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关于一个应急照明做法问题。

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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