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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探讨] 消防设备持续供电时间现在如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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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28 17:51: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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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消防设备持续供电时间现在大家都是怎么执行的?按《建筑防火通用规范》表10.1.5理解还是民标13.7.16例如一类高层公建,设计火灾延续时间按3h执行,那么按防火通用规范的理解,是否所有消防设备敷设线缆都要满足3h要求?岂不是消防风机供电电缆不管在不在电井敷设也都是矿物绝缘电缆了?这样理解有问题吗,另外同样的案例,用在民标上,≥90min即可,普通有机耐火电缆便可满足吧(碰到电井内敷设时,用矿物绝缘电缆替代),现在有统一的共识了吗
     
发表于 2023-12-29 11:53:43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严执行                  
     
发表于 2023-12-29 12: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不是,首先应急照明时间就不是设计火灾延续时间。要按设计火灾延续时间的一般就3个: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及消防电梯
发表于 2024-1-2 10:51:57 | 显示全部楼层
用在民标上,≥90min即可
     
发表于 2024-1-2 15:38: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是不是这样理解:10. 1. 5。“消防用电设备的备用消防电源的供电时间和容量,应能满足该建筑火灾延续时间内消防用电设备的持续用电要求。”这里讲的是备用消防电源的要求,不是线路的要求。

10. 1. 7 消防配电线路的设计和敷设,应满足在建筑的设计火灾延续时间内为消防用电设备连续供电的需要。

这个才是线路的要求,然后条文说明说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确定。

所以规范写的没问题。
     
发表于 2024-1-2 17:24:37 | 显示全部楼层
消防设备持续供电时间不等于建筑的火灾延续时间
     
发表于 2024-1-26 10:20:47 | 显示全部楼层
5#说的在理。
不过10.1.7及条文说明都强调“应满足在建筑的设计火灾延续时间内为消防用电设备连续供电的需要”这个有点问题,应急照明、防排烟等消防设备实际需要的连续工作时间是小于设计火灾延续时间的,详见GB50016应急照明、GB51348-13.7.6及相关专业规范的要求,所以这里的“设计火灾延续时间”应该改为“消防设备持续工作时间”才对。
半小时持续工作时间的应急照明或者加压风机的电缆耐火性能太容易满足了,
要是按火灾持续时间3小时要求基本上就要用矿物绝缘电缆。
     
发表于 2024-1-26 14:24: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446231510 于 2024-1-26 14:57 编辑
yzjjhk 发表于 2024-1-2 15:38
这里是不是这样理解:10. 1. 5。“消防用电设备的备用消防电源的供电时间和容量,应能满足该建筑火灾延续时 ...

1、我觉得不是,10.1.7条的设计火灾延续时间就是指10.1.5条的时间,但是是不是消防末端电缆都要用矿物绝缘电缆,我觉得不是,“线路的设计和敷设,应满足。。。”,这里的“敷设”实际包含“采取符合防火要求的保护措施”。
2、消防回路要采用NH、WDZ、矿物绝缘线缆主要是《民规》和后来的《民标》在推动,大家引用的设计依据也基本都是这一系规范。
《防火规范》 的规范体系下保证消防回路的持续供电实际是包含了(1)明敷采取防火保护措施(2)选用耐火、矿物电缆和电缆暗敷三种措施。
3、《民规》一系规范的思路是有这种产品,推广这种产品。《防火规范》一系的思路是有这个需求,采取相应的措施。大家可以想一想,很多新鲜东西是不是都从《民规》推广开来的。
4、应急照明这个是特例,疏散照明一直属于特殊消防设备,因为它的设置依据是考虑人员疏散时间。很多时候用消防设备的相关规范套应急照明就是套不进去,不是《GB55037》才有的问题。消防用电设备这个概念实在是太粗糙了
5、补充一下《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50217-2018的相关条文“7.0.7 在外部火势作用一定时间内需维持通电的下列场所或回路,明敷的电缆应实施防火分隔采用耐火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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