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IEC/TC64有明确说法,忘了在哪本标准。其意思是,对仅有绝缘而无护套的电缆(俗称电线)而言,其与布线用的金属管道或桥架作为一个整体考虑,管道和桥架为外露可导电部分;对同时有绝缘又有护套的电缆而言,其绝缘+护套约等于双重绝缘的电气装置,此时金属管道或桥架可以视作外界可导电部分。个人理解,电气装置外露可导电部分,一般是指平时不带电故障后可能带电的部分,对前者而言,电线绝缘破坏后,金属管道和桥架就可能带电,故将其视为外露可导电部分。对后者而言,绝缘损坏后,护套还会起到防护作用,管道和桥架不会带电,故不视为外露可导电部分,当然这里有个前提,电缆绝缘的破坏不能是来自外力,外力破坏肯定是先破坏护套,然后才是绝缘,所以这里TC64是假定了作为防护措施的管道或桥架本身是可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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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前面提到的IEC文本是出现在某本标准的注释内,一时找不着,但正式文本有类似说法:
IEC60364-4-41
41 0.3.9 The provision for fault protection (protection against indirect contact) may be omitted for the following equipment:
...
– metal tubes or other metal enclosures protecting equipment in accordance with Clause 41 2.
其中412即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故障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