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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1 11:4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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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也没做过电池车间,1.关于实验室是否属于爆炸区域,可以参考GB50058附录B的第23条,或者参考本规范的3.2.6条及其条文解释:本条中特殊环境中的设备和系统通常是指在研究、开发、小规模试验性装置和其他新项目工作中,相关设备仅在限制期内使用,并由经过专门培训的人监督,则相应的设备和系统按照非爆炸危险环境考虑。
2.正压通风防爆,我个人认为没有必要,我是做化工设计的,从未见过如此设计。我甚至认为正压通风的代价比设备防爆要高的多。至于暖通审图师提的理由,我觉得也不合理,氢气的爆炸危险区域不大,只有4.5m,大不了我实验室内和外部4.5m内的电气设备都防爆行了吧,工艺布置的时候尽量把设备挪出这个4.5m的区域就是,我觉得不难。
总而言之,不是有氢气的地方就需要防爆,可以通过各种办法把危险程度降下来。建规3.1.2的条文解释,表二也是一种思路,看能否让氢气量小于表中所列的数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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