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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2 09: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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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_446231510 于 2024-12-12 09:22 编辑
明显是把概念搞混了, GB55037-2022 10.1.5条是“设计火灾延续时间”,GB51348 13.7.16是消防用电设备的“最少持续供电时间”,前者是后者的选择依据,并不是互相冲突概念。
GB50016-2014 10.1.10条因为不是强条,所以并没有被废止,在GB50016修编之前,电井内的消防配电线路都得用矿物绝缘电缆。
“火灾延时时间”是给排水专业本身就有的一个概念,可以看一下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0974-2014 3.6.2条,GB55037-2022 10.1.5的表格就是引用这一条的表格。不同的是,给排水上面这一条是普通条文,并且涵盖了构筑物,电气规范抄的时候把构筑物部分删除掉,给安排成了强条。 。
什么是莫名奇妙,这就是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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