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23-9-28 08:57: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446231510 于 2023-9-28 09:12 编辑
离谱的是按这一条,消防泵房是不是不能与消防水池贴临,生活泵房的生活水箱是不是不能放在泵房内?这事电气专业管得了吗。图审单位能不能把这提条的审查,归到建筑专业去。
关于防水措施,实际上《民用建筑通用规范》上面说的很清楚:
6.2.3 墙体防潮、防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砌筑墙体应在室外地面以上、室内地面垫层处设置连续的水平防潮层,室内相邻地面有高差时,应在高差处贴邻土壤一侧加设防潮层;
2 有防潮要求的室内墙面迎水面应设防潮层,有防水要求的室内墙面迎水面应采取防水措施;
3 有配水点的墙面应采取防水措施。
再补充一下《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的相关要求:
6.10.3 墙身防潮、防渗及防水等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砌筑墙体应在室外地面以上、位于室内地面垫层处设置连续的水平防潮层;室内相邻地面有高差时,应在高差处墙身贴邻土壤一侧加设防潮层;
2 室内墙面有防潮要求时,其迎水面一侧应设防潮层;室内墙面有防水要求时,其迎水面一侧应设防水层;
电气与积水房间贴临防水应该是跟卫生间的防水措施是相同要求,不知道建筑怎么就给电气专业用房搞出了双墙的做法。
很多用水房间本身内部墙面本身就有防水措施,实际不需要做其他额外措施,做双墙的做法完全是给自己加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