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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haoxy119

[求助] 负荷分组配电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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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5 11:34:49 | 显示全部楼层
x01oct 发表于 2020-12-15 10:32
老规范:备用电源的负荷严禁接入应急供电系统
新规范:其他负荷不得接入应急供电回路

现在有一个普遍的认知错误,认为消防负荷属于负荷分级中的应急负荷。
按照负荷分级要求,只有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才需要应急供电系统。
消防负荷,按照GB 51348,只有超过150m的建筑,其消防负荷才是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
现在工程中的消防供电,基本上都不属于应急供电系统。
     
 楼主| 发表于 2020-12-15 15:32:44 | 显示全部楼层
azbe 发表于 2020-12-15 11:34
现在有一个普遍的认知错误,认为消防负荷属于负荷分级中的应急负荷。
按照负荷分级要求,只有一级负荷中 ...

我觉得不是认知错误,是不好实施。
严格按照规范要求:
A 那只能重要负荷和消防负荷设柴发,一特负荷设柴发。
或者退一步,柴发合用,
B 重要负荷设重要负荷母线段、消防负荷设消防负荷母线段、一特负荷设置一特负荷母线段。这样系统太复杂了吧。规范一再强调备用电源的负荷严禁接入应急供电系统。但是防火规范里的图还是一特负荷和消防负荷共用母线段,也就是消防负荷(暂不考虑消防负荷也为一特负荷的情况)接入了应急供电系统呗,本身也不符合要求。
     
发表于 2020-12-15 17:33:42 | 显示全部楼层
chaoxy119 发表于 2020-12-15 15:32
我觉得不是认知错误,是不好实施。
严格按照规范要求:
A 那只能重要负荷和消防负荷设柴发,一特负荷设 ...

对于有特级负荷的工程,如果只有一路市政电源,又要合设柴发,显然是不满足规范要求的。
对于无特级负荷的工程,就不存在应急供电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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