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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20-12-15 15:3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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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不是认知错误,是不好实施。
严格按照规范要求:
A 那只能重要负荷和消防负荷设柴发,一特负荷设柴发。
或者退一步,柴发合用,
B 重要负荷设重要负荷母线段、消防负荷设消防负荷母线段、一特负荷设置一特负荷母线段。这样系统太复杂了吧。规范一再强调备用电源的负荷严禁接入应急供电系统。但是防火规范里的图还是一特负荷和消防负荷共用母线段,也就是消防负荷(暂不考虑消防负荷也为一特负荷的情况)接入了应急供电系统呗,本身也不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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