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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21 17: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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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 242-2011(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14.3.5条“每户应至少安装一处紧急求助报警装置”,见其条文说明:“紧急求助报警装置宜安装在起居室(厅)、主卧室或书房”。
住宅卫生间并没有类似要求,可能你指的是GB 50763-2012(无障碍设计规范)第3.11.5条:无障碍客房的客房及卫生间应设高400mm~500mm的救助呼叫按钮,以及JGJ 62-2014(旅馆建筑设计规范)第6.3.13条: 供残疾人使用的客房和卫生间应设置紧急求助按钮,五级旅馆建筑客房及其卫生间宜设置紧急求助按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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