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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iuex 于 2019-9-4 10:17 编辑
根据《GB 28184-2011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4.2.1.6 监控器在下述状况下,应能在100s内发出故障声、光信号,显示并记录故障的部位、类型和时间:
a) 被监控的消防设备供电中断;
b) 监控器与连接的外部部件间连接线的断路、短路和影响系统功能的接地;
c) 监控器与其分体电源间连接线断路、短路和影响功能的接地;
d) 被监控电源电压值大于额定电压的110%或小于额定电压的85%(仅适用于具有此功能的监控器);
e) 被监控电源发生缺相、错相、过载等供电异常现象(仅适用于具有此功能的监控器);
f) 给监控器自身备用电源充电的充电器与备用电源间连接线的断路、短路;
g) 监控器自身主电源欠压。
其中明确了电压在85~110%内是正常范围,但是没有明确电流的异常范围。那么电流的报警值应该是怎么设置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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