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建筑电气
 找回密码
 我要注册
查看: 4579|回复: 3

[规范条文] 火灾报警规范6.2.3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6-30 10:54: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我要注册

×
   当烟感探测面积为60平米时,梁高为400,梁间区域面积约为17平米,按附录G一个烟感保护4个,这样面积超过了烟感探测面积,同时不符合一个探测区域的总数量。是不是有梁影响时候只按附录G来选择,不用考虑烟感探测面积以及一个探测区域的总数量?
发表于 2018-7-2 09: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个条件都应该满足才行
     
发表于 2018-8-29 09: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8-8-30 09: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NFPA是没有保护面积这个概念的。

它规定的是保护区域内任何一点到探测器的最大距离和探测器之间的最大距离。实际也是隐含了保护面积含义在内的。再说我们的50116也有保护距离的要求(半径)。从半径的要求来看,50116的要求还更严格。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