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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 10:4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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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yslideb 于 2016-3-1 10:55 编辑
不敢苟同。条文说明的意思恰恰说明易燃物品指的是房屋内存放的物品,最后一段:
“。。。因为雷击只会将上层金属板熔化穿孔,不会击到下层金属板,而且上层金属板的熔化物受到下层金属板的阻挡,不会滴落到下层金属板的下方。需要强调的是,夹层的物质必须是非易燃品且选用高级别的阻燃类别。”
1、”下层金属板的下方“,很明显指明了规范考虑了雷击金属板的熔化滴落物对房屋内存放物品的影响。
2、本段的条文解释针对双层金属板而言,意指在有易燃物品存放时,金属屋面若为单层板,其厚度应满足本条第2款要求;但若使用双层板,则可按第3款执行。(厚度要求降低)
3、所谓夹芯材料,是对双层板而言,若为单层板,则无所谓夹芯的概念。本条的规定应首先是针对单层板金属屋面,只是在条文解释的最后一段,增加对双层板金属屋面的考虑,且限制了前提:”近年来,经常采用一种夹有非易燃物保温层的双金属板做成的屋面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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