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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厂区内三层小办公楼,共8500平,一层为西侧食堂及厨房东侧办公区两个防火分区,二层三层均为办公区,每层一个防火分区,建筑为自然排烟没有机械排烟,给排水消防部分有自动湿式喷淋系统,根据民规9层及以下的公共建筑均要设置,根据新建规这个建筑没有需要消防联动的设备,不用设置的,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规范是人员密集场所“可”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因为三个规范互相有冲突,所以我就糊涂了。最后是按我们审核的意思就是根据建规要求走不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请问大家对于此种情况怎么看,应不应该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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