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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4 09: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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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尺短寸长 于 2015-4-14 09:15 编辑
13.8.5 火灾应急照明的设置,除符合本规范第13.8.1~13.8.4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2 除在假日、夜间无人工作而仅由值班或警卫人员负责管理外,疏散照明平时宜处于点亮状态。
当采用蓄电池作为疏散照明的备用电源时,在非点亮状态下,不得中断蓄电池的充电电源。
没看懂这句“当采用蓄电池作为疏散照明的备用电源时,在非点亮状态下,不得中断蓄电池的充电电源”——
言下之意,难不成正常工况“当采用蓄电池作为疏散照明的备用电源时,在点亮状态下,可以中断蓄电池的充电电源”?
自带蓄电池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正常工况可暗可亮,按GB 17945-2010 规定和国标图集的做法,火灾时采用切断其供电电源使消防应急照明灯点亮,13.8.5 条 2 款的原意是不是:
当采用蓄电池作为疏散照明的应急电源时,在非应急状态下,不得中断蓄电池的充电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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