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hblfst 于 2014-12-16 14:15 编辑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规定“5.2.7 除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外,金属屋面的建筑物宜利用其屋面作为接闪器, 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板间的连接应是持久的电气贯通,例如,采用铜锌合金焊、熔焊、卷边压接、缝接、螺钉或螺栓连接; 2 金属板下面无易燃物品时,其厚度:铅板不应小于2mm,不锈钢、热镀锌钢、钛和铜板不应小于0.5mm,铝板不应小于0.65mm,锌板不应小于0.7mm; 3 金属板下面有易燃物品时,其厚度:不锈钢、热镀锌钢和钛板不应小于4mm,铜板不应小于5mm,铝板不应小于7mm; 4 金属板无绝缘被覆层。 注:薄的油漆保护层或1mm厚沥青层或0.5mm厚聚氯乙烯层均不属于绝缘被覆层。” 当不满足要求时,是要加接闪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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