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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模式类似于以前经常设计的应急灯具自带蓄电池,正常电源来自照明配电箱,事故时候消防强启
此老规范中主要针对灯具的要求,新规范从系统角度来要求,给出应急照明配电箱具体要求6.3.5条(已完全不同于以前定义的应急照明配电)
双路输入型的应急照明配电箱。。。。。(这条是否说明,可以存在单路输入型的?)
应急照明配电箱应能接收应急转换联动控制信号,切断供电电源,使连接的灯具转入应急状态,并发出反馈信号;(这条如果针对单路输入型的,是不是就是切断电源进线让蓄电池进行供电,这条似乎又与GB50116-2013 4.10条文解释冲突)
应急照明配电箱的每路电源均应设有绿色电源状态指示灯,指示正常供电电源和备用供电电源的供电状态;(这条是否说明,应急照明配电箱需要双电源进线?然而,灯具已自带蓄电池,再要求双电源本人认为不合适)
抛出以上疑问就是想知道大家是否已经按照这个规范来设计,审图了,大家对规范条文如何理解和实际执行的,还是仍用原来的那种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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