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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ekunyao 于 2014-8-13 15:58 编辑
92版民规7.3.2.3条 向一级负荷供电同一路径的双路电源电缆,不应敷设在同一沟内,当无法分开时,可按本规范第4.5.10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注:此条是属于7.3.2电缆埋地敷设 小节内的一个子条款)
请问:1,这里的“沟”是指什么?是电缆直埋挖的壕沟吗?是指要分别开挖直埋壕沟分别埋吗?
2,此条在2008版民规中已经没有了,是否意味着不再执行此条?其他电力电缆规范好像也没看见这条。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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