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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30 18:5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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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yangyang7201 于 2012-6-30 19:0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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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此条及其条文解释了。里面说“接通火灾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标志灯”但是我觉得这并不是要应急灯必须点亮啊,举个不恰当的例子,接通水管就一定意味着水龙头要打开吗?同理接通应急灯,只要保证应急灯有电就行,并不是要必须点亮,何况是不加约束的所有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备用照明一并点亮。我觉得“火灾时应急照明强启”就是个伪命题,或者说是个不严谨的半对半错的说法。但是大家现在都这样要求,值得商榷
yjgabc 发表于 2012-6-30 14:58
1、首先,先明确《火规》条文里提到的“火灾应急照明灯”、“火灾疏散标志灯”为何物?
《民规》JGJ16-2008中的相关条款
13.8.1 火灾应急照明应包括备用照明、疏散照明
1 供消防作业及救援人员继续工作的场所,应设置备用照明;
2 供人员疏散,并为消防人员撤离火灾现场的场所,应设置疏散指示标志灯和疏散通道照明。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相关条款
11.3.6 建筑内设置的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GB 13495 和《消防应急灯具》GB 17945 的有关规定。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17945-2010
3.2.1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为人员疏散、消防作业提供照明的消防应急灯具,其中,发光部分为便携式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具也称为疏散用手电筒。
3.2.2 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用图形和/或文字完成下述功能的消防应急灯具
a). 指示安全出口、楼层和避难层(间);
b). 指示疏散方向;
c). 指示灭火器材、消火栓箱、消防电梯、残疾人楼梯位置及其方向;
d). 指示禁止入内的通道、场所及危险品存放处。
虽然国家规范、行业标准众多,且各规范中术语名称往往不同,但通过以上3本规范对照,“火灾应急照明灯”、“火灾疏散标志灯”的定义是明确的。“火灾应急照明灯”就是火灾发生时,为人员疏散、消防作业提供照明的消防应急灯具;“火灾疏散标志灯”就是火灾发生时,用图形和/或文字完成【 a). 指示安全出口、楼层和避难层(间);b). 指示疏散方向;c). 指示灭火器材、消火栓箱、消防电梯、残疾人楼梯位置及其方向; d). 指示禁止入内的通道、场所及危险品存放处。】功能的消防应急灯具。
换句话说,在“火灾发生”这个前提下,满足以上描述的灯具才属于《火规》中“火灾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标志灯”的范畴。其他规范中提及的如:备用照明、事故照明、警卫照明、安全照明等等,只要不属于消防时使用的灯具均不在此范畴内。
2、其次, “接通火灾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标志灯”是否为“火灾时应急照明强启” ?
在应急照明配电系统的设计中,无论采用何种类型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消防应急标志灯具,他们的市电电源始终是接通的。因此,不存在《火规》单列1条款强调一个已然存在的事实,那么,设置条款的目的很明确,就是用来强调“火灾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标志灯”被点亮的结果。也只有在达到了这个目的,火灾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在火灾发生时才能发挥他们的作用。否则,设置这些灯具无任何意义。
根据以上1、2两点,“接通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灯”被转化为“火灾时应急照明强制点亮”无任何歧义,并且需要强制点亮的灯具的约束条件(范围)也很明确,不存在“ 不加约束的所有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备用照明一并点亮 ”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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