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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16806-2006第4.2.3.7规定:
总线式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设有总线短路隔离器,一个短路隔离器保护的部件不应超过32个。
2.有的厂家样本上一个短路隔离器可以保护250个部件,有的和规范数据一样只能保护32个
3.有的产品样本上一个总线回路可以带250个部件,有的则只可以带200个
4.结合1,2,3点,我们在做火灾报警与消防控制设计的时候应注意两点
①当厂家型号不定的情况下(实际上大部分情况下是不确定的,神才知道到底会采购谁家的)
尽量按负载能力小的设计,并不要忘了规范要求的裕量
②应注意短路隔离器的设置问题,基于1,2点,如果一个回路按160个部件考虑
而短路隔离器不能一个分支回路中串几个,也不必要
那么一个回路就必须有若干个分支出来,而不能一直“手拉手”的160个部件一溜儿的接下去
如果这样的话就更不能接成环形系统了!
请各位达人发表一下意见
另外该规范对蓄电池的容量也有一些规定
如果哪位有心,可以将相关条文摘录出来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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