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0-5-23 16:4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关于电气的只有一条,第十九条,不执行该条的,将被吊销执业资格,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建筑的公共走廊、楼梯等部位,应当安装、使用节能灯具和电气控制装置。.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格证书的部门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
不要害怕,不要紧张,情节严重才会吊销证书,这主要是针对屡教不改的人,第一次被查出来,可能只是批评教育,停止工作三天,回家学习规范和法规,写出深刻检查,屡教不改才有可能会被吊销证书,节能是百年大计,国家承诺的节能目标一定要实现,建筑节能审查只会越来越严,如果你设计的建筑,大量使用落后的光源和落后控制方式(主要指翘板开关完全靠人手动去控制,容易造成开灯后没人关浪费电),如果建成后耗电指标过大,追查起来,业主说,设计就是这样的,我们是按设计图纸办的,你可就玄了,不过也很简单,你只要多采用一些节能新技术就可以了,至少设计没有责任,自己没事就行,如果是甲方没按你的设计图干,那是甲方的责任,跟你无关,多在网上搜一下节能新技术,比如现在有一种既能当手动控制开关用,又能改变工作模式处于节能工作状态(声光控)的智能照明开关,比如在走廊等处不适合用声光控、红外线感应开关的地方,你用这种开关是非常合适,图上用了这种开关,走到哪里说,你都不会有任何责任,执行了节能条例,谁也挑不出毛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