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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3 13: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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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iuex 于 2025-6-3 13:25 编辑
我觉得跨专业的规范间衔接上确实有问题:
1、根据GB50974-2014 3.3.2条:
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应小于表3.3.2的规定。
表3.3.2 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表格里根据耐火等级、建筑类别、建筑体积来确定室外消火栓流量,从15、20、25、30直到45L/s。规范条文使用的是“不应小于”,所以水专业提条件的25L/s,按规范意思其实是大于等于25L/s
2、GB55037-2022 10.1.3-10款:
可以看出GB50974与GB55037中关于室外消火栓用水量的划分方法并不是完全对应的啊:(1)设计流量等于25L/s,可同时满足50974和55037的三级负荷;(2)设计流量大于25L/s是满足50974的,但是消防负荷就变成最低二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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