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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常规设计,一个四层小办公楼,铠装电缆沿室外埋地引入一层配电间,配电间内设总配电柜,柜内设置一级开关型浪涌保护器,Up≤2.5kV,下面二级箱就是普通照明配电箱,直接带照明插座等用电负荷。
问题:按GB50057-2010 6.4.6-2条款,“Up/f=Up或。。。”,假定就按Up/f=Up=2.5kV,那么四层二级配电箱距此浪涌保护器超过10m,按此规范6.4.7-3条款要求2Up/f≤Uw,即设备的耐压要大于有效保护水平的2倍,按本规范6.4.4表格中所述,照明插座等用电负荷属于耐压等级Ⅱ类的用电负荷,此种负荷耐压级别是2.5kV,这样算下来二级箱Uw=2.5kV<2Up/f=5kV,按这个逻辑考虑那二级箱都应该接着做浪涌保护器的,这样分析是否正确。
因为现在我做工程二级箱很少考虑做浪涌的,都是看规范要求做我才做,这几天闲着没事翻了翻规范,感觉原来都做的都不咋正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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