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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4 09:5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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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大家给出个人意见的同时说出理由,这种理由最好是规范依据条文。
楼主因为局部有机械排烟需要设火警系统,
对于火警系统GB50016-8.4.1第13款的确说了可以是“场所或部位”(具体当地如何执行的以当地做法为准),
但有机械排烟必然是集中控制系统,要设消控室,
那么按照GB51348-13.4.8第1款,公共建筑要设消火栓按钮,如果楼主的项目不是公建可以不设,一了百了。
如果楼主的项目属于公建,“消火栓旁应设置消火栓按钮”,那就要执行GB50116-4.3.1,
问题是:4.3.1是针对设有火警的区域的,
如果楼主其他层不设火警,也就不存在什么“消火栓按钮需要作为报警信号”的问题了,
否则按照GB55036-12.0.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置自动和手动触发报警装置”,这个就不排除有人认为楼主其他楼层只有手动触发装置而没有自动触发装置,麻烦更大。
既然民标要“消火栓旁应设置消火栓按钮”,其他层不设消火栓按钮好像也说不过去,产品标准也不允许,只好建议楼主火警的消火栓按钮按火警要求做,其它层的消火栓按钮按原来的消火栓按钮启泵接线,然后再接入火警系统(这里只能不理水专业的不宜条文了)。
两害取其轻,这是我能想到的最佳处置办法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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