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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0 09: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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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8 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建筑物应设置消防电源监控系统,其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消防电源监控器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用于监控消防电源的工作状态,故障时发出报警信号。
2.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点宜设置在下列部位:
1)变电所消防设备主电源、备用电源专用母排或消防电源柜内母排;
2)为重要消防设备如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消防电梯、防排烟风机、非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防火卷帘门等供电的双电源切换开关的出线端;
3)无巡检功能的EPS应急电源装置的输出端;
4)为无巡检功能的消防联动设备供电的直流24V电源的出线端。 个人一般按照《民标》的这一条设置消防电源监控。集电集控的应急照明箱没做过,也没有被提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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