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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16 10: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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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种泵房不存在除了消防应急照明以外的应急照明类型,
只需分析消防应急照明的设置。
按照现行GB55037分析如下:
1、如果二次加压泵房设置在高层建筑地下室,是否要设置应急照明?
不需要,因为这种泵房不属于10.1.11火灾时需要值守的地方,泵房的门也不属于10.1.9中的安全出口,不用设消防应急照明。
如果二次加压泵房是小区内独立的建筑,是否要设置应急照明?
需要,因为独立泵房的门口属于安全出口(如有争议,以建筑专业定性为准),属于GB55037-10.1.9第1款应设置应急照明的部位。
虽然逻辑上地下室泵房火灾时危险性大于独立建设泵房,按照规范要求就是前者不用设而后者要设,就是这么不按常理出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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