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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24 08: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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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这个平台吐槽一下气体灭火的滥用:
不管现在按以前《建规》还是现在的《通规》,对一般的变配电室都可以不用气体灭火。现在给排水人给一般变配电房上七氟丙烷的依据是2006年公安部的一个文,以后就形成了惯性(管她有用没用,反正甩一套两套在配电房,不管自己啥事了。。。。)
朋友们网上也可以搜搜,大家有无发现什么时候变配电室着火了,什么时候着火了气体灭火起了作用?
七氟丙烷对大气的伤害大家都清楚,要想让七氟丙烷发挥灭火作用也是难上加难(本身联动、警告、关窗,喷射、完后自动排气...)
此外上完七氟丙烷后,暖通还需设计一套管道,电气随着设自动(很多人也不会设)。。。
我个人看法是:滥上装置害人啊。我接触的所有项目的变配电室,无疑都甩了几套。充气后自动泄完气为止,谁去维护,谁管它能有用没有用?
这就是给排水设计界的现状,也是整个设计界的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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