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22-7-8 11: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贾行家 于 2022-7-8 11:24 编辑
这事儿就让暖通热力专业去弄吧,咱们那点灯还有排风机本来也是按防爆考虑的,咱也不知道热力专业的明火锅炉咋防爆。
顺便提一嘴,这事儿都赖锅炉房规范GB50041和防爆规范GB50058。
本来GB50041在1992版及2008版的正文中规定“燃油、燃气锅炉房的锅炉间、燃气调压间、燃油泵房、煤粉制备间、粉碎机间和运煤走廊等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等级划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有关规定。”然后条文说明写明“燃气调压间属防爆建筑物;燃油泵房、煤粉制备间、碎煤机间和运煤走廊均属火灾危险场所;燃煤锅炉间属于多尘环境;水泵房属于潮湿环境。”
后来到了现行的2020版锅炉房规范中关于环境分类的条文与之前版本最大的变化是引用的GB50058部分;由于GB50058在2014年版修订中,取消了“火灾危险环境”内容,同时规范名称由《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改为《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锅炉房规范为了与其保持一致也相应删除了该条文中的“火灾危险”字样,但锅炉房规范却并未将原条文中属于火灾危险的场所一并删除或者另行说明,导致单从该条文的正文看,燃油泵房、煤粉制备间、碎煤机间和运煤走廊这几类原属于火灾危险的场所全部变成了爆炸危险场所;并且该条的条文说明依然延续上一版,对上述场所明确其为火灾危险场所。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