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22-12-9 09:03: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uxizhong 于 2022-12-9 09:04 编辑
GB 55024-2022 条文说明,4. 3. 7 过负荷保护通常指在过负荷电流引起的导体温升对导体的绝缘、接头(端子)或导体周围的可燃物质造成损害之前切断电源。但对千因过负荷引起断电而造成更大损失的供电回路,如:消防灭火装置、安全设施(防盗报警器、瓦斯报警器等)、停电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工业生产设备等的供电回路。过负荷保护就不应切断电源,而是发出报警信号。
本条所指供电回路指的是从低压第一级配电至终端用电设备的供电回路,当供电回路发生过负荷时,应将过负荷信号发送至运维管理人员,运维管理人员应根据现场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供电回路发生短路时应立即断电。该供电回路不允许接入其他非设计的用电设备(包括施工期间或建成使用后增加的用电负荷)。
终端用电设备的使用功能和保护方式应与工程应用相适应。以交流电动机为例,交流电动机有过载保护、堵转保护、断相保护、温度保护、接地故障保护、短路保护等。不设过载保护的交流电动机,当运行中可能发生堵转且不断电可能引起火灾等次生灾害时,应装设交流电动机堵转保护/温度保护,作用于断电,避免次生灾害发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