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我要注册
×
请教:无人值班的住宅公共门厅设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不满足火警规范3.2.2条,该怎么处理?
相关规范:
一、民标13.3.2 居住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和本标准第13.2.1条的要求设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住宅公共门厅有人值班时,宜采用集中报警系统和区域报警系统组成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且在住宅公共门厅设置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当住宅公共门厅无人值班时,应按本标准第13.3.1条第8款要求,在住宅公共门厅设置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
二、火警规范3.2.2  区域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设置在有人值班的场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