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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配电干线宜按防火分区划分”这句话怎么理解?同一层建筑,划分为两个防火分区A和B,应急照明集中电源设置在A防火分区,那么B防火分区应急照明引自此电源,算是消防配电干线穿越防火分区吗?或者两个距离不远的建筑,一个建筑的应急照明引自另一个建筑的集中电源可以吗?因为集中电源价格不便宜,我感觉有的小建筑没必要哦专门设置。
2.可燃气体探测器需要设置总线隔离器吗?
3.正常通风能够满足事故通风要求时,还需要与可燃气体报警器连锁吗?
谢谢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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