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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3 10:4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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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 312-2013
 13.0.1医疗建筑宜设置公共安全系统。
条文说明:
 13.0.1 公共安全系统通常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电子巡查系统、停车库管理系统、患者及婴儿安全管理系统及应急响应系统等。本条文推荐有条件时设置公共安全系统是鉴于国家现行有关防火标准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有些场所“应”,有些场所“宜”,有些场所“可”,故此处笼统地要求“宜”设置公共安全系统,具体项目依据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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