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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要做一个洁净厂房,厂房内分格比较多,根据规范要求做备用照明,照度要求能够满足必要活动和操作,而且宜利用正常照明的一部分作为备用照明。那我如何做合适呢?
1.厂区有发电机,厂房的照明配电柜做双切,整个厂房照明都采用双电源,都作为备用照明。这样做的话是不是所有的照明线路都采用耐火电缆?
2.每个房间都设置A型应急照明灯作为备用照明。
3.每个房间利用正常照明的一、两盏灯作为备用照明,备用电源是发电机。
我感觉规范的意思是第三种,但实际操作起来是不是走线非常复杂?因为消防线路要独立。我比较倾向第一种做法,这里向大家请教下该如何做,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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